今天中午同朋友喝茶,說到房地產的回報率。現在香港的房地產,一般來說是3%左右吧。問題是,房地產的回報率有幾個巴仙,才算是合理呢?
我的高見是,房地產的回報率必須要有5%至8%,才叫「合理回報」,視乎當時的利率回報而定。房子的折舊率估計是1%,業主還得付出差餉、管理費、維修等等,根本3%的回報就是沒有虧本,所賺的也不多。其中最經典的例子是有一個女明星用月租15萬元去租司徒拔道的曉廬,業主還得付出接近2萬元的管理費,實收13萬多元,1年的「回報」是150萬元。而業主的買入價是8000多萬元,經紀佣金、厘印、律師費加起來就要600萬元,頭4年的租金回報就此泡湯了。(這例子的回報是不足2%。)
事實上,在房子長期沒有升值的地方,5%至8%的回報是很平常的事。在更久以前,房子回報更高,因為房子的折舊更快。現在香港的房地產回報率,已包括了「升值預期」在內,否則絕對不會值現在這個價錢。
至於香港的樓價值不值今日這個數值,則又是另外一個問題了。總之,租金回報率有10%,才算是高,但照我的記憶,那可能是上世紀80年代,才出現過這種高回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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