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而言, 旅遊保險的範圍非常廣泛, 包括:
1. 醫療費用保障
- 在受保期間內,在外地意外受傷或生病,有關的醫療開支,住院費用、前往註冊醫院的緊急交通費用,及因此而額外支付的住宿費及交通費。
- 如不幸入住醫院治療逾24小時,將提供住院現金賠償
- 回港後3個月內的覆診費用及跌打醫師治療費用
2. 人身意外保障
- 賠償意外死亡/永久傷殘而不能從事任何職業/斷肢或失明。
- 賠償因意外而導致的三級燒傷
3. 24小時緊急支援服務
- 在旅程中,如需協助,可致電IPA救援中心,該中心可免費提供醫療救援、護送回港、遇事身故後,將骨灰或遺體運返原居地、安排運送所需藥物/醫療器材、必要時派遣醫生到身處的地方進行診治、旅遊及醫療資料諮詢服務、法律及傳譯轉介服務
4. 行李及個人財物保障
- 賠償意外遺失或損毀的行李及個人財物。
5. 遺失現金/信用咭被盜用保障
- 保障您在意外遺失隨身攜帶的現金及旅行支票時的金錢損失。如遺失旅遊證件。
- 若遺失了隨身攜帶的信用咭,而該信用咭又不幸被人盜用。
6. 取消旅程保障
- 因意外而必須取消行程,將賠償已繳付而未能退回的團費、機票或酒店等訂金。
7. 提早結束旅程保障
- 倘若因控制範圍以外的原因或因香港保安局就您計劃之目的地首次*發出了黑色外遊警示,而必須提早結束行程,所繳付而未曾享用的旅費可按比例獲得賠償。
- 如您因盜竊而遺失了旅行證件,在補領所需的證件期間的額外住宿費用,將獲得賠償。
- 如您因在香港的至親不幸身亡或病重,或因劫機或暴動,或因香港保安局就您計劃之目的地首次* 發出了黑色外遊警示,而必須馬上返回香港,將保障額外支付的住宿費及交通費。
8. 更改行程保障
- 若所乘坐的飛機、火車或船隻因罷工、工業行動、劫機、惡劣天氣、地震、海嘯、火山爆發、機件故障而延誤;或因機場、碼頭、火車站關閉而延誤,當延誤長達8小時而迫使須更改行程時,所繳付而未能退回的訂金或費用,將可獲得保障
- 將賠償額外支付的住宿費及交通費。
9. 旅程延誤保障
- 若乘坐的飛機、火車或船隻,因罷工、工業行動、劫機、惡劣天氣、地震、海嘯、火山爆發、機件故障而延誤,或因機場、碼頭或火車站關閉而延誤。
10. 行李延誤保障
- 如隨行的行李因劫機或航空公司誤送而令投保人在外地抵達目的地8小時後仍未取得行李,您所購買的必需品,可獲得賠償。
11. 個人責任保障
- 保障因疏忽而需對第三者的身體損傷或財物損失負上法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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